为更好地发挥大型精密仪器使用效益,促进对外服务和开放使用,参照《北京化工大学精密仪器设备对外服务和开放使用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测试平台的大型仪器室开放时间为:8:30-22:00,特殊原因经批准可以做通宵实验。
2.各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;凡申请开放使用大型精密仪器的教师、博士生和硕士生经培训合格后,方可上机操作。正常工作时间由仪器管理人员负责开门,非工作时间使用仪器必须提前在管理人员处预约登记,并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在管理人员处换取钥匙。
3、使用设备前,首先检查本室的安全和卫生状况,发现事故隐患,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,实验室环境、卫生不达标时,请先向管理人员汇报或自己整理、清扫。否则,实验开始后,该室的安全、卫生将由正在进行实验的人员负责。
4、开机前应检查仪器零配件是否完好、有无短缺,发现问题立即与管理人员联系,管理人员应立即前往检查核实并酌情处理,必要时将追究前一位使用者的责任。开机30 分钟后未发现任何故障,则视为仪器状况良好;如果在此之后仪器出现异常,则该异常被视为在该实验人员使用过程中出现。
5、请在使用仪器前填写《大型仪器使用登记表》的日期、导师或所属实验室负责人、实验内容、实验人。实验完毕后登记仪器工作情况及工作时间。
6、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,实验人员必须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,自己不得随意打开仪器,否则造成仪器损坏等一切不良后果将追究该实验人员的责任。
7、所有进入大型仪器室的人员必须衣装整洁;严禁在大型仪器室内吸烟、进食、大声喧哗、使用明火和进行溶液配制;严禁在仪器设备上摆放任何物品;一切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大型仪器室内;除管理和测试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大型仪器室。
8、实验过程中若有其他人进入做实验,领钥匙者须检查该人员有无该台大型仪器上机资格,如果没有,不得让其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;实验结束,如果室内还有其他人正在进行实验,领钥匙者须通知管理人员并收取其学生证作为抵押后方可交接钥匙。
9、实验结束后必须整理好设备及配件,同时打扫干净实验室(室内如有别人在进行实验,则需要将自己实验所在的桌子、凳子、地面打扫干净,物品摆放整齐),切断电源,登记《大型仪器使用登记表》,关闭水电门窗,归还领用的钥匙。管理人员如发现仪器使用者未按上述规定执行,将视情节轻重在一定的时间内取消其使用大型仪器的资格。
10、本测试平台的仪器原则上服务于本实验室及校内师生的教学与科研,所有师生不得擅自将外单位样品带入本仪器室进行测试。一经发现,将视情节轻重,在一段时间内取消相关人员使用本平台实验仪器的资格,并作出相应的处罚。
11、凡违反本规章制度者,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使用该仪器的资格,如造成不良后果,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