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力度,确保大型精密仪器高效,安全使用。参照《北京化工大学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。档案内容包括:使用说明书、合同、装箱单、安装调试、运行使用登记、维护、修理直到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。
二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允许拆改或解体使用。如确需开发新功能,改造老设备,必须经本部门和主管处批准后才能进行。
三、每台大型精密仪器要实行定人、定岗、定任务、定房间的原则,岗位人员要求懂仪器原理结构、懂操作方法、懂简单维护。仪器负责人对所管仪器设备使用、维护和安全负全部责任。
四、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和执行简明的中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,填写操作使用和维护记录,任何人不得撕毁和事后涂改记录。
五、严禁带病设备运行,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,并对故障情况进行分析,做好详细记录,认真查明原因。重大事故要逐级汇报,请专门维修人员修理,严禁自行拆修。
六、凡不遵守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,应视情节,追究当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责任。
七、仪器室内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,整齐、安静,并认真做好防潮、防光、防火、防盗工作。
八、确因技术性能落后,维护运行费过高,超过使用寿命年限,精度下降(降格后仍不能使用)或损坏而没有修复价值的大型仪器设备,报主管部门,经技术鉴定和经济评价后,方可申请报废。